NVIDIA GeForce 應用軟體客戶使用協議

本「NVIDIA GEFORCE 應用軟體客戶使用協議」(以下稱「協議」) 合約,管理 NVIDIA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 (以下稱「NVIDIA」) 的 GeForce Experience 電腦應用軟體、安裝程式,與隨之下載的驅動程式及任何隨附文件 (以下統稱「應用軟體」) 的使用。安裝或使用本「應用軟體」前,請先詳讀下列條款與細則。 惟有你接受本「協議」中所有條款後,NVIDIA 才會將本「應用軟體」授權給你。 下載、安裝、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應用軟體」,即表示你瞭解本「協議」,並同意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之約束。 如果你不同意本「協議」所有的條款,則 NVIDIA 不會將本「應用軟體」授權給你,你必須退還或銷毀本「應用軟體」及其所有的複本,且不得下載、安裝、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應用軟體」。

合約內容詳述

使用 NVIDIA 產品需要三個要素: 本「應用軟體」、圖形控制板硬體,以及個人電腦 (以下將本文所定義之此類硬體與個人電腦統稱為「客戶系統」)。本「應用軟體」受著作權法與國際著作權條約,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法與條約之保護。本「應用軟體」不對外銷售,僅限嚴格依據本「協議」規定授權使用。 硬體受各項專利保護,並對外銷售,但硬體非絕對隨本「應用軟體」銷售,因此本「協議」不涵蓋硬體之銷售。本「協議」僅說明「應用軟體」授權的條款與細則。

1. 定義

1.1 客戶。「客戶」係指下載和/或安裝本「應用軟體」之企業實體或個人。

2. 授權之授予

2.1 授予的權利與限制。只要客戶遵循本「協議」之條款,NVIDIA 即特此將非獨佔、不可轉讓之權利授予單一客戶,讓客戶能依照相關紙本資料所述之方式與用途載入、安裝、執行與使用本「應用軟體」的可執行檔,但限制如下

2.1.1 權利。客戶可在「客戶系統」上安裝與使用一份「應用軟體」,惟製作本「應用軟體」備份不在此限,客戶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複製本「應用軟體」。 不得在其他電腦上同時共用或使用本「應用軟體」。

2.1.2 限制。除非本「協議」明確指定,否則客戶不得: (a) 複製 (載入或安裝過程不在此限) 或修改本「應用軟體」,包括但不限於新增功能或對本「應用軟體」進行會竄改其功能之更改;(b) 對本「應用軟體」進行還原工程、解編、解譯,或嘗試以其他方式取得完整與部分的原始碼,或者允許或授權第三方進行前述行為,惟法律明確允許此類活動除外,儘管有此限制亦如此;(c) 將任何著作權與其他財產權聲明自本「應用軟體」中移除;(d) 將本「應用軟體」轉讓、轉授權、出借、出租、租用或以其他方式散布給他人;或 (e) 透過任何方式將本「應用軟體」功能提供給多位使用者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將本「應用軟體」上傳至網路或檔案分享服務,或透過任何代管、應用程式服務供應商、服務局、軟體即服務 (SaaS) 或任何其他類型服務。

2.2 其他資訊。

7-Zip. 本「應用軟體」包含 7-Zip 應用軟體程式 (「7-Zip」)。使用 7-Zip 的原始碼受到 www.7-zip.org 上公布的條款與細則限制。

3. 同意收集與使用資訊

客戶特此聲明本「應用軟體」會存取與收集有關客戶與「客戶系統」的非個人身分識別資訊及個人身分識別資訊,以及設定「客戶系統」以 (a) 適當地將「客戶系統」最佳化以便與本「應用軟體」搭配使用,(b) 透過本「應用軟體」提供內容,以 (c) 改善 NVIDIA 產品與服務,和 (d) 傳送廣告行銷通訊資訊。本「應用軟體」收集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系統」的 (i) 硬體設定與 ID,(ii) 作業系統與驅動程式設定,(iii) 安裝的遊戲與應用程式,(iv) 遊戲與應用程式設定、效能和使用資料,以及 (iv) 本「應用軟體」的使用計量。 就客戶使用「應用軟體」之範圍,客戶茲同意前述各項條款,並聲明及保證客戶本人有權許可同意。

此外,客戶同意由自身全權負責維護「客戶系統」的適當資料備份與系統還原點,且 NVIDIA 對於與因下列狀況而引起,或與其相關之「客戶系統」的損壞或損失 (包括失去資料或存取權) 概不負責:(y) 設定、應用程式設定、環境變數、登錄、驅動程式、BIOS、或透過本「應用軟體」啟動之「客戶系統」的其他屬性 (或「客戶系統」的任何部分) 等變更;或 (z) 安裝本「應用軟體」或透過本「應用軟體」啟動安裝第三方軟體修補程式。 本「應用軟體」可能包含網站與服務的連結。NVIDIA 建議客戶檢閱造訪網站與服務的隱私權聲明,以瞭解網站與服務如何收集、使用與分享客戶的個人身分識別資訊。NVIDIA 對於其他公司或組織所控制之網站與服務的隱私權聲明與作法概不負責。


如需有關 NVIDIA 收集、使用及揭露其「應用軟體」使用者資訊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下方 URL 所提供的 NVIDIA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nvidia.com/zh-tw/about-nvidia/privacy-policy/.

4. 期限與終止

4.1 期限。根據本文所提供的每份授權,授權期間自下載日期開始,在相關「客戶系統」上停止使用後結束,並受到下方提前終止條款的限制。 此「協議」在最後一份授權過期或終止前均為有效。

4.2 終止。如果客戶無法遵循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與細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但 NVIDIA 不一定會通知。在此狀況下,客戶必須將本「應用軟體」所有的複本,以及客戶擁有或控制的所有應用軟體元件銷毀或退還,實際動作依照 NVIDIA 的選擇而定。如果客戶著手或參與對 NVIDIA 的任何法律訴訟,NVIDIA 可單方面決定暫停或終止所有授權的授予,及在此類法律訴訟尚未判決期間本「協議」所提供的任何其他權利。

5. 版權

5.1 版權所有權。本「應用軟體」係授權使用,而非出售。客戶擁有使用本「應用軟體」所錄製之媒體內容的所有權,但 NVIDIA 與其授權者或供應商得保留本「應用軟體」複本之所有權,包含本「應用軟體」內或授予本「應用軟體」之所有版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 (包含但不限於所有納入本「應用軟體」的所有影像、照片、動畫、影片、音訊、音樂、文字及其他資訊)、隨附於本「應用軟體」的書面材料與本「應用軟體」任何複本。本「應用軟體」受著作權法與國際公約條款保護。除另行規定允許依據本「協議」使用之內容外,客戶必須依照使用任何其他具有版權之材料的方式使用本「應用軟體」,即客戶得以複製一份本「應用軟體」作為備份或封存之用,但也必須複製原複本內所有版權與專屬通知。本應用軟體之演算系統、架構、組織與原始程式碼均為 NVIDIA 的重要營業秘密與保密資訊。除了此處明定內容之外,本「協議」與 NVIDIA 均不得將本「應用軟體」中的任何 NVIDIA 專利、版權、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之明示或暗示的權利授予客戶,NVIDIA 或其授權者或供應商保留本「應用軟體」所有或未明確授予本「應用軟體」之權利。

5.2 錄製的內容。本「應用軟體」允許客戶錄製其包含但不限於遊戲 (「內容影片」) 之電子活動,以及將該內容影片上傳或播送至 Twitch.tv 或 YouTube 等服務平台。 客戶必須對於其內容影片負起全責,並承擔因使用第三方網站、服務與網路所衍生之全部風險。客戶聲明並保證其為任一內容影片之建立者與所有人,或具有張貼或發佈該內容影片之充分權利與授權。客戶使用本「應用軟體」於第三方網站、服務或網路中上傳與發佈其「內容影片」,即表示客戶同意賠償並保證 NVIDIA 及其人員、主管、員工與代理商免於因客戶所有之「內容影片」所衍生或相關之任何主張、爭議、要求、責任、損害、損失、成本與費用 (「索賠」),包含但不限於針對客戶所有之「內容影片」(a) 侵權、違反或濫用任何第三方權利 (包含版權、商標、專利、商業機密、道德權利、隱私權或公開權,或其他任何智慧財產權或所有權);或 (b) 誹謗、詆毀或中傷任何人所提出之索賠。

6. 適用法律

本「協議」依美國德拉瓦州法律所訂立且以其為準據法,準據法之適用及法律規範或原則衝突除外。本「授權」中特別聲明放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的權利。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 (Santa Clara County, California) 之州立和/或聯邦法院,對於任何關於本合約之爭議或主張具有專屬管轄權。客戶同意完全遵守所有美國出口法律與規範,確保不會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將本「應用軟體」、任何相關技術資料與所屬直接相關產品出口或重新出口,避免違反適用的出口法律與規範或用於其禁止之目的。

7. 保固免責聲明與有限責任

7.1 免責條款。本「應用軟體」依「現狀」所提供。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論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於隱晦擔保及適銷性、未侵權、針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以及任何商業代理或使用過程所衍生之擔保條件,NVIDIA 與其供應商均不需擔保所有責任。客戶自 NVIDIA 或其他方獲得之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口頭或書面,皆不具任何擔保效力,也不會建立任何本合約未明定之細則。

7.2 責任限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NVIDIA 與其供應商對於任何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應用軟體」所產生之特殊、意外、間接或後續損壞 (包含但不限於造成商業利潤損失、業務中斷、業務資訊遺失或其他間接金錢損失等) 概不負責,即使 NVIDIA 已獲知此類損壞的可能性。 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對於隱晦擔保或後續或意外損害的責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不適用於客戶。根據客戶所在的不同司法管轄區,具有的法律權利也有所不同。 儘管如上所述,NVIDIA 因本「協議」合約所衍生或相關之責任所賠償的總金額最高不超過一千元美金 (USD$1,000.00)。無論本合約明定的任何有限補償之根本目的是否成立,前述限制將一律適用。

8. 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

本「應用軟體」與相關文件係聯邦採購法 (FAR) 2.101 條所稱之「商用產品」,分別由 FAR 12.212 與聯邦採購法補充條款 (DFARS) 227.7202 條定義之「商用電腦軟體」與「商用電腦軟體文件」組成。若「應用軟體」與文件由美國政府採購或以美國政府為代表,則依所適用的 FAR 12.212 與 DFARS 227.7202-1 至 227.7202-4 條規範,美國政府對於應用軟體與文件之權利將僅限於本「協議」明定之條款。

9. 其他

若未事先取得 NVIDIA 書面同意,客戶依法不得將本「協議」或任何授予之權利指派或轉移予第三方,若客戶未取得同意而企圖轉讓或轉移權利,則該轉讓或轉移不成立。除本「協議」協議明定之條款內容外,任一方根據本「協議」要求補償之行為將不影響本「協議」之其他補償權利。若本「協議」所列任一條款與法律不一致或無法根據法律執行,則該條款將依最大可行程度解釋,而其他條款仍具完全效力。本「協議」為 NVIDIA 與各方之間關於標的事項的最終完整唯一合約,且可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關於該標的事項之提議、理解、溝通與合約 (無論口頭或書面),除非客戶與 NVIDIA 執行另一份合約管轄「應用軟體」的使用情況。若任一方未能執行本「協議」所列之條款,不得視為放棄日後執行該條款或其他任何條款之權利。本「協議」須經 NVIDIA 授權代表人員簽署書面同意始得放棄或修正。